发布时间:2025-02-17 02:29:52浏览数:
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正着手转让“娃哈哈”商标,申请日期标记为2025年1月21日,但商标受让主体尚未披露。
2.此次转让的商标隶属于国际分类第10类,适用范围包括医疗器械与仪器、牙科设备、医用口罩及奶瓶等。
3.娃哈哈集团的核心业务——饮用水、饮料及食品类产品并未包含在内,目前持有的“娃哈哈”相关商标已超过870件。
4.专家分析认为,娃哈哈集团此举可能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,将资源更集中于具有更大发展潜力的业务线.
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布的详细信息揭示,此次转让的“娃哈哈”商标隶属于国际分类第10类,其适用范围包括医疗器械与仪器、牙科设备、医用口罩及奶瓶等。欧亚体育注册值得注意的是,娃哈哈集团的核心业务——饮用水、饮料及食品类产品并未包含在内。该商标的专用权有效期自2023年8月7日至2033年8月6日,系娃哈哈集团于2022年成功注册取得。
实际上,娃哈哈集团目前持有的“娃哈哈”相关商标已超过870件,广泛覆盖食品、日用品、教育娱乐等多个领域。此次转让的商标仅是其中之一。
有分析人士认为,娃哈哈集团的此举可能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,将资源更集中于具有更大发展潜力的业务线上。
针对商标转让事宜,12日,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系列声明指出,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最初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。食品公司成立之际,集团公司以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,该出资经评估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,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列入实物出资项下,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形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。据此,食品公司取得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所有权,集团公司则获得食品公司39%的股权。双方已按规定向主管机关递交了商标转让申请。然而,由于集团公司与外资公司的历史纠纷,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未能完成,并非因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转让。在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登记于集团公司名下期间,食品公司作为实际权利人长期使用,并持续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。
2024年8月,宗馥莉正式出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。在她的领导下,公司经营状况显著改善,营收回升至700亿元,逐渐逼近2013年的巅峰状态。宗馥莉曾公开表示,希望为深受大众喜爱的“娃哈哈”品牌注入新活力与元素。因此,此次商标转让极有可能是娃哈哈集团战略升级的关键一环。
作为几代人心中的国民品牌,“娃哈哈”在消费者心中拥有特殊地位。其每一次决策与行动都如同投入市场湖面的石子,激起层层波澜。此次商标转让能否成为娃哈哈集团品牌“第二春”的契机,时间将给出最终答案。